软件著作权属于科学研究吗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三条:
本法所称的作品,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,包括:
(一)文字作品;
(二)口述作品;
(三)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
(四)美术、建筑作品;
(五)摄影作品;
(六)视听作品;
(七)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
(八)计算机软件;
(九)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。
著作权是否属于科学研究,不能一概而论。例如仅包含文学或艺术创作元素之作品,则无法被视为科研成果。而软件著作权毫无疑问,应被定义为科研成果。通常情况下,软件著作权要成功申请科研成果称号,需出具由相关部门颁发之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方可。